原文地址:https://www.toptal.com/designers/creative-direction/art-vs-design
花任何时间与专业设计师一起工作,你会了解到将艺术与设计等同起来是一种万无一失的方式来搅动锅并听到大胆的陈述,例如:
- “设计不是艺术。设计必须发挥作用。”
- “艺术旨在激发思想和情感,但它不能解决问题。”
- “艺术家主要靠本能工作,而设计师则采用有条不紊、数据驱动的过程。”
不幸的是,设计师与艺术家的讨论经常恶化为喧嚣和狂热。划定界线,升起战旗,富有成效的对话变得不可能。
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艺术和设计是相互对立的,为什么设计师如此坚定地认为设计不能是艺术?这些问题是 Toptal 设计师 Micah Bowers 和 Miklos Philips 之间深思熟虑的对话的起点。
Bowers是一位品牌设计师和插画家,他相信艺术包含许多创意学科,设计是其中之一,因此设计就是艺术。
飞利浦(Philips)是Toptal Design Blog的UX设计师和首席编辑,他认为艺术和设计可能相交,但它们是截然不同的领域。
随着我们的参赛者在场,是时候开始辩论了。先生们,摸摸手套,走到你的角落。
设计是艺术吗?
Micah:设计就是艺术。艺术就是设计。没有例外。
让我们明确一点——我知道我的职位是多么不受欢迎,尤其是在我的设计同行中。我参加过演讲、读书、与同事交谈并参加过课程,决心建立艺术与设计之间不可调和的差异。每当我分享我的观点时,强烈反对就会迅速而激烈,但我对反驳的论点无动于衷(祝你好运,米克洛斯)。
在过去的 15 年里,对艺术与设计之间区别的坚持就像一种持续的低烧,一直困扰着我——首先是通过我的工业设计培训,然后是在美术研究生学位期间,一直到我的品牌生涯和插图。
我的立场是:伟大的设计首先是艺术。这种信念的根源是什么?对艺术的哲学理解。
几个世纪以来,对艺术的定义一直是争论不休的问题。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艺术本质上是对真实事物的反映。但是他的观点受到了广泛的质疑,并且由于我们必须从某个地方入手,因此我们必须寻求一种认识到承认历史以及全球思想和文化多样性的理解。
对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的解释把我们引到了这里:
艺术存在并且已经存在于每一种已知的人类文化中,由创作者有意赋予其高度审美兴趣的物品、表演和体验组成。
根据这个定义,设计无疑是艺术。它可以在每一种人类文化中找到。它用于创建对象、表演和体验。而且,设计师有意在他们的作品中注入了大量的审美趣味。
听到这里,不可避免的叫喊声响起,“等等!你一个字就毁了自己。审美的!”
设计师喜欢在美学方面做出全面的假设,所以请允许我构建一个保护措施。
就像艺术一样,美学的概念是一个复杂的哲学思想领域,不能简化为设计师的刻板印象,即“让事物看起来很漂亮”。
事实上,美学涵盖了许多对“艺术与设计”争论至关重要的问题:
- “是否有可能从实际判断中确定审美判断?”
- “我们判断实用性和美感的依据是什么?”
- 并且,“我们做出审美判断的基本信念是如何受到时间、文化和生活经验的影响的?”
我的意思是:在当代设计界,对艺术的定义狭窄,被不公平地缩小为可悲的水彩漫画。在几个世纪的艺术实践、哲学探究和文化理解中,设计师们轻率地夸大了他们自己学科的重要性(本质上不同到可笑的程度)。设计是艺术。艺术就是设计。没有例外。
Miklos:设计需要完成一个功能。不是艺术。
首先,我们必须区分我们所谈论的设计类型。我可以看到在平面设计、插图和品牌推广的情况下,设计可能有点“艺术”,但如果我们谈论更多功能性设计——比如数字产品设计或工业设计——我们需要更深入,很明显:设计不是“艺术”。
伟大的设计一部分是科学,一部分是过程,一部分是带有一点美学的实用解决方案。超越表面,设计师不可避免地发现,伟大的设计更多的是为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设计是一个过程,而不是艺术。
作为一名用户体验设计师,我总是需要深入挖掘,超越人们可能称之为潜在“设计”的外观,并从整体上看待更大的图景:目标受众、用例场景、上下文和设计所使用的设备适用于:电视到手机、台式机到平板电脑、ATM 等。在产品设计方面,我们不要忘记验证和可用性测试。如果设计只是艺术,你如何测试它?
如果设计纯粹是关于艺术的,那么可用性启发式呢?诸如反馈、一致性和标准、错误预防、用户控制、灵活性和可预测性等 UX 可用性概念是否已经过时?设计不是为人服务的吗?如果你想成为一名艺术家,那就去做吧,但不要称自己为设计师。成为画家或雕塑家。
乔纳森·艾夫 (Jonathan Ive) 说:“当某些东西起作用并且直观地起作用时,就会有美感。”
仅靠“艺术”无法实现“凭直觉工作”的部分;它由用户研究和测试驱动。好的设计也是数据驱动的。而且,在不久的将来,人工智能将改变设计交付的方式。它将是超级个性化和预期的。作为“艺术”的设计能够做到这一点吗?我不这么认为。
你不能说设计自动售票机 UI 是“艺术”。当然,美学和情感设计开始发挥作用——正如Toptal 设计博客上的其他文章之前提到的那样——因为美学在设计中发挥作用,因为具有更好美学的设计使产品看起来“更好用”。但是,仍然需要考虑设计的功能和使用环境。
例如,在唐诺曼的开创性著作“日常事物的设计”中,他谈到了设计和可供性的概念。(可见性的概念是由感知心理学家 James J. Gibson 在他的开创性著作The Ecological Approach to Visual Perception中创造的。)诺曼写道:
可供性为事物的运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线索。盘子是用来推的。旋钮是用来转动的。插槽用于插入东西。把手用于提举。球用于投掷或弹跳。当利用可供性时,用户只需看一眼就知道该做什么:不需要图片、标签或说明。
因此,可供性是设计中功能的“感知属性”,需要通过“能指”向用户发出信号,为用户提供可能存在交互的线索。我不知道人们会如何将可供性和能指的概念与“艺术”结合起来。它们是 HCI(人机交互)领域中必不可少的交互设计概念。他们与艺术无关。
作为 UX 设计师,我拒绝接受这个想法。我的意思是,你能想象出毕加索以立体主义风格设计的自动售票机吗?并不是说它不会有趣,但它不会非常有效或实用。
什么是好的设计?
Micah:艺术可以解决问题。“好的设计”只是解决方案的一种途径。
毕加索立体主义中的自动售票机?现在,这将是一个很好的设计!我可以想象一个有能力的艺术家的手,利用立体主义的风格不协调,形成一个明确定义的视觉层次,用明确的交互点取悦用户。最后,我们可以告别我们已经习以为常的乏味和令人困惑的按钮神殿了。
有趣的是,这样的想法并非没有先例。在世界各地的城镇中,公共艺术装置已被用于改善以前被设计所忽略或混淆的体验。在梵高的路径,由荷兰艺术家达恩·罗斯加尔德创建,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这条小路受梵高的《星夜》启发,穿过荷兰纽南(艺术家于 1880 年代居住的小镇),由数以千计的小彩绘岩石组成,白天从太阳中获取能量并在晚上点亮。
如果这就是项目的全部内容,那也不过是一个漂亮的灯光效果,但罗斯加德的艺术视野范围要广阔得多。梵高之路是一个名为SMART HIGHWAY的大型项目中的概念证明,这是一项雄心勃勃的努力,旨在通过实施一个可持续的发光互动道路系统来重塑荷兰的景观。
外卖?艺术和艺术家有能力解决实质性问题。
解决问题需要知识、经验、技能、研究、风险和对人类行为的理解,但不幸的是,许多设计师未能承认艺术家在他们的工作中采用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尽管艺术家几个世纪以来一直在系统地寻求创造性的解决方案,早在“设计师”的区别流行之前。
需要证明吗?
我们再次向荷兰艺术家、灯光大师和《戴珍珠耳环的女孩》的画家约翰内斯·维米尔 (Johannes Vermeer) 致敬。维米尔 (Vermeer) 生活在 17 世纪中叶,作为画家取得了微薄的成功,并在负债累累的情况下去世。然而,在他去世近两个世纪后,维米尔的作品被重新发现,他作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画家之一的地位在艺术史册上得到了巩固。
但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研究维米尔及其作品的人越多,他们就越意识到他的绘画和创作过程确实不同于任何其他艺术家的。为何如此?
- 维米尔没有接受过正规的艺术训练,显然也没有接受过画家的学徒训练。
- 他的作品体量很小,总共不到50幅画。
- 他从来没有自己的学生或学徒。
- 维米尔几乎所有的画作都在他家的两个房间之一上演。
- 没有幸存的准备图纸或草图归因于维米尔。
- 威猛(Vermeer)绘画的X射线显示没有底纹或构图校正。
- 他的画包含只能通过人造镜头才能看到的光线和透视扭曲。
- 最后,Vermeer 是 Antonie van Leeuwenhoek 的密友,Antonie van Leeuwenhoek 是一位荷兰科学家,以其在镜片制造和显微镜领域的开创性工作而闻名。
这是什么意思呢?维米尔很可能使用了一种先进但仍然未知的暗箱形式来创作他的杰作。这是一个有争议的理论,但有来自多个来源的充足证据支持这种说法。
它与我们的辩论有何关联?威猛 (Vermeer) 发明了一种在 350 多年来未被发现和复制的装置和工艺,使他无需任何正式培训即可创作出一些世界上最具标志性和技术精湛的画作。这就是解决问题的最高境界。
设计是一种艺术形式,是一种人类表达方法,遵循高度发达的程序系统,以便为对象、表演和体验赋予意义。与所有艺术形式一样,设计具有解决问题的潜力,但不能保证一定会。
最重要的是,我希望设计师意识到艺术不是一种愚蠢的设计亚文化,拒绝专注于用手指描绘他们的感受。事实上,对艺术的低观也是对设计、科学、历史和文化的低观,严重限制了创作潜力和跨学科的进步。
归根结底,艺术可以解决问题。“好的设计”只是解决方案的一种途径。
Miklos:好的设计是公正的,能够满足人们的需求。
请注意,我并没有像滚石乐队的歌曲那样说“人们想要什么”:“你不能总是得到你想要的……你得到了你需要的。” 人们并不总是知道他们想要什么,这取决于设计师确切地弄清楚他们需要什么。
顺便说一下,绘画是如何解决问题的?我看不出来。
好的设计在某种程度上是主观的,但在我看来,“好的设计”是在经过大量验证/测试的迭代设计过程中一路走来的。这就是“设计思维”。它已经存在了几十年。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时间,以正确的方式将事情结合在一起。
好的设计绝对不仅仅关乎艺术或美学。那只是表面。好的设计应该由几个因素来判断,例如预期的用户群、环境、使用上下文、媒体和它出现的设备。例如,在自动售票机的情况下,美学可能并不那么重要——人们需要把事情做好,事情只需要为他们工作。它需要功能强大、快速且高效。
在我看来,好的设计是在美学和交互设计之间以正确方式平衡的设计。继续使用自动售票机的例子,在这种情况下,“外观”不太重要,应该在平衡尺度上根据重要性采取适当的部分,而可用性和交互设计(功能设计)应该采取更大的部分。
我们还可以对比“好设计”与“坏设计”。糟糕的设计是混乱的。它是混乱。它可能令人沮丧或烦人。它使人们放慢脚步并在情感上耗尽他们。它实际上可能很丑,或者只是不起眼,因此不值得任何人注意。对你的观众来说,糟糕的设计是一种障碍,而不是一种赋权。
设计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
Miklos:这是两种不同比例的混合。
艺术与设计密不可分。我认为设计是一项包括“艺术”在内的整体努力。设计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但应该主要是客观的。通过用户研究(定义目标用户群、了解产品用户、观察使用环境)、完成以用户为中心的设计过程 (UCD) 和用户测试的基本步骤,才能实现适当的设计客观性。
一个设计可以出自一位才华横溢的设计师的头脑,但它的实际用途仍然需要验证。如果设计只是主观的,就不需要可用性测试(这很可能会让设计师感到不安,因为他/她会发现设计不起作用)。设计将来自一个人,对我来说,这是一个荒谬的、落后的想法。100%主观的设计师是傲慢的。
然而,一小部分主观性确实发挥了作用——美学发挥了作用,这也许是情感设计发生的地方。这是设计师的感性、“艺术”和主观性被带到最前沿的步骤。伟大的设计师在底层功能设计上“装扮”或“装扮”,以创造出在所有情感层面(本能、行为和反思)都能发挥作用的东西,从而提供具有惊人用户体验的产品。
一些设计师认为好的设计必须是客观的。我不相信。Starck或 Jonathan Ive 的设计中带有一丝天才的气息。他们为他们的设计带来了一些主观性,这与品味有关。史蒂夫乔布斯最大的侮辱之一就是指责某人没有品味。
Micah:艺术及其所有学科(包括设计)结合了客观性和主观性。
我不确定这是怎么发生的,米克洛斯,但看起来我们找到了某种共同点,我很惊喜。
艺术及其所有学科,包括设计,都需要客观性和主观性的结合。当然,也会有设计师翻白眼宣称:“艺术纯粹是主观的。对于不同的人来说,这可能意味着不同的事情。” 明显的对立面?“设计也一样!”
但让我们仔细看看。
当设计师断言艺术必须是主观的时,他们通常指的是人们判断艺术家努力结果的方式。这种对艺术的思考方式非常重视结果。换句话说,艺术等于对象、表演和体验。艺术是一幅画。艺术是一种舞蹈。艺术是一场灯光秀。
从这种角度来看,艺术是主观的。我认为美国哥特式令人毛骨悚然,但你会发现它鼓舞人心。我认为 Eames 椅子很优雅,但你觉得它很俗气。我认为 WhatsApp 界面令人困惑,但您从未见过更优雅的界面。艺术是结果,结果可以解释,每个人都对!
幸运的是,我在这场辩论开始时提出的艺术定义更加微妙,让我们重新回忆一下:
艺术存在并且已经存在于每一种已知的人类文化中,由创作者有意赋予其高度审美兴趣的物品、表演和体验组成。
注意粗体字。艺术家“有意地赋予”他们的作品高度的意义。换句话说,它们有意识地增强或有目的地变得丰富。意图与行动相结合。
更充分地理解,艺术不是结果。艺术是一个过程,艺术的过程充满了客观性。
不同意吗?考虑几个世纪以来由于艺术而产生的可重复实践、标准化工具、化学反应和科学发现。就可以存在独立于思想的现实(客观性的定义)而言,艺术是客观的,因为它依赖于过程。
如果陶瓷艺术家在没有先干燥的情况下烧制盘子,它就会爆炸。
如果钢琴家将手指放在正确的琴键上,她就会弹奏预期的和弦。
如果网页设计师选择 Dingbats 作为正文文本,则其客户网站的大部分内容都将难以辨认。
米克洛斯,最大的收获是我基本同意你的看法。艺术,也就是设计,是客观性和主观性的混合体,充斥着足够的模糊性,使这场艺术与设计的辩论在未来几年持续进行。
结论
完全不清楚这些词——“什么是艺术?”——表达的东西就像一个单一的问题,给出了相互竞争的答案,或者提出答案的哲学家是否甚至参与了同样的辩论……提出的定义的多样性应该让我们停下来。–肯德尔·沃尔顿(Kendall Walton)
在最基本的层面上,艺术和设计都寻求传达某种东西,无论差异如何,或者被归类为美术、商业或应用艺术——在最好的情况下,这两种形式都会引起情感反应。
有人争辩说,美术与应用艺术之间的区别在于情境,与对作品本身的价值判断有关,而不是与这两个学科之间的任何无可争辩的区别有关。此外,比较“艺术”和“设计”虽然是一项崇高的努力,但也许是不切实际的,因为两者都不能绝对定义,因为它们总是在变化——边界不断被推动,并且有望在未来继续如此。毕竟,这场辩论是永恒的。
我们如何决定什么是艺术,什么是设计,为什么两者之间的关系如此断裂?是功能性(设计)和非功能性(艺术)之间的区别造成了分歧吗?是Noguchi茶几还是Rennie Mackintosh椅子仅仅是一个功能对象,还是恰巧具有功能的艺术品?
格拉斯哥建筑师、艺术家和设计师查尔斯·雷尼·麦金托什( Charles Rennie Mackintosh)是综合艺术建筑的最早支持者之一。他相信形式和功能的纯粹结合,并在他的整个职业生涯中寻求提出“房间是一件艺术品”的理论。
弗兰克·劳埃德·赖特 (Frank Lloyd Wright)坚信形式和功能的统一性,以至于他改变了经常被误解的公理,即由他的导师路易斯·沙利文 (Louis Sullivan) 创造的“形式服从功能”,“形式和功能是一体的”。他对古根海姆的计划“……是让这座建筑和画作成为一首美丽的交响乐,这在艺术界是前所未有的。”
总而言之,任何卓越设计的核心都不是艺术与设计,而是两者的统一。换句话说,好的设计融合了艺术。